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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 [ 股東會 | 董事會 | 獨立董事 | 委員會 | 內部稽核 | 重要規章 | 利害關係人 | 舉報系統 ]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訂定並定期檢討、評估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及其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以協助健全公司高階經理人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根據「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及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薪酬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二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情形,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委員,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本委員會委員之任期同獨立董事之任期;獨立董事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或缺額時,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簡介
    職 稱 姓 名 本屆任期 主要學經歷
    委員 羅福全 109.6.16~112.6.15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博士
    亞東關係協會會長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
    召集人 陳仕信 109.6.16~112.6.15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華頓商學院企管暨國際研究碩士
    華鴻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委員 陳慧玲 109.6.16~112.6.15 中山大學企管研究所
    交通大學EMBA
    致新科技(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圓創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