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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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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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績效與對應 SDG

實踐 SDG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永 續 績 效
SDG 8
合適的工作及經濟成長
  • 董事會治理:獨立董事席次占全體董事 42.86%;2024 年共召開 6 次會議,平均出席率達 95.24%
  • 財務表現:2024 年合併營收達新台幣 8,252,664 仟元,較 2023 年度提升約 4.3%
  • 績效評估:2024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自評結果等級屬「極優」,顯示各委員會運作良好。
  • 組織發展:2024 年正式成立跨部門的 ESG 永續經營小組
SDG 16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
  • 誠信經營:2024 年公司未有任何違反誠信經營事件,且無員工因貪腐行為受法律處分案件。
  • 法令遵循:於經濟、環境與社會三大面向,皆無因未遵守法令而受到超過重大違規門檻(新台幣 10 萬元)之罰鍰或非金錢處罰。
SDG 17
多元夥伴關係
  • 外部參與:積極參與「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及「台日商務交流協進會」。
  • 合作推動:與政府、企業機構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推動產業政策、技術創新及永續發展目標。

 

重大主題管理方針-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

項 目 內 容 說 明
重大主題 / GRI 指標 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
對應指標:GRI 2-9 至 2-28 (涵蓋治理架構、提名、薪酬、誠信經營等)
衝擊說明 正面衝擊:透過穩健治理架構提升運作效能,強化決策透明與監督,全面保障股東權益。
負面衝擊:削弱決策品質將導致信任流失,無法保障利害關係人權益並降低競爭力。
政策與承諾 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秉持「誠信、服務、創新、共享」理念追求永續成長。
管理目標
【短期目標 (2025~2026)】
  • 無重大違反法規事件;開設誠信經營教育訓練。
  • 董事進修:平均每人每年至少 6 小時
  • 出席率維持:董事會 ≧95%、審計委員會 ≧93%、薪酬委員會 100%
【中、長期目標 (2027~2030)】
  • 100% 員工完成誠信經營教育訓練課程。
  • 出席率提升:董事會 ≧97%、審計委員會 ≧95%、薪酬委員會維持 100%。
權責單位與申訴 權責單位:行政管理處
申訴機制:
  • 信箱:whistle@gmt.com.tw
  • 電話:+886-2-82273608
  • 投函: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三路 2 號 (稽核室 謝先生收)
行動計畫與評估 行動計畫:依辦法執行董事績效考核,並推動誠信意識培訓。
有效性評估:每年執行 1 次董事會/委員會自我評估;稽核單位定期查核並向獨立董事報告。

 

重大主題管理方針-經濟績效

項 目 內 容 說 明
重大主題 / GRI 指標 經濟績效
對應指標:GRI 201-1 直接經濟價值、201-2 氣候變遷財務影響、201-3 退休金計畫、201-4 政府補助
衝擊說明 正面衝擊:提升營收及穩定獲利,創造股東最大利益並持續投入研發資源,維護客戶關係以達成永續發展。
負面衝擊:績效不佳將導致投資意願降低、客戶關係改變、人才招募困難,並使籌資及舉債成本上升。
政策與承諾
  • 持續投入新產品與技術研發,穩固既有市佔率並開拓新客戶與多元應用。
  • 致力於創造成本優勢與產品差異化,全面提升營運績效。
管理目標
【短期目標 (2025~2026)】
  • 營收及獲利穩定成長。
  • 提升技術研發資源投入,開發各種類比 IC 相關產品以拓展新市場。
【中、長期目標 (2027~2030)】
  • 延伸既有技術至更多電子產品,開拓產品線之廣度及深度。
  • 透過成本降低產品優化提升毛利率。
權責單位與行動 權責單位:財務部、行政部
申訴與溝通:ir@gmt.com.tw (投資人信箱)
行動計畫:持續獲取更高利潤回饋股東;關注全球政經情勢並擬定應變措施。
有效性評估
  • 外部監督:每季定期出具核閱或查核財務報表,提交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
  • 內部溝通:獨立董事每年定期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溝通,審議稽核報告。

 

公司治理

致新遵守相關法令、公司章程及與證交所簽訂之契約規範,並依據主管機關所發佈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守則具備了五大治理原則,包含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監察人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及提升資訊透明度,作為公司治理架構之核心。該守則已公告於公司內部網站供公司全體員工遵循。

備註:2025 年 1 月 7 日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屬於董事會轄下功能性委員會。

董事會成員組成

致新最高治理機構為董事會,現行席次共有 7 名董事,其中 3 名為具專業知識且持股及兼職受限之獨立董事,均不與公司或其關係人存在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
現行公司董事長吳錦川先生自 2023 年 12 月起,未兼任總經理或任何執行職務,專責主持董事會議程,主導公司治理政策與重大經營決策之審議,並監督功能性委員會與經營管理層間之協調運作。

依「公司章程」 規定,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
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董事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均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選任後,董事經董事會決議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以分散董事執行職務之風險。
公司亦依主管機關規定定期揭露並檢視全體董事之合計持股比例。

2024年公司董事會共召開 6 次會議,平均出席率達 95.24%,會中除了審議年度財務報告、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辦法、處分投資案,以及董事長與經理人調薪及發放獎金等多項重大決議外,也就多項永續相關議題進行正式報告與審議,具體溝通內容如下:

會 議 日 期 重要 ESG 相關議案內容 決 議 與 執 行 成 果 參 考 資 訊
2024/11/12 訂定公司「永續資訊之管理」內部(內稽)制度案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永續資訊揭露流程納入內部控制與稽核範圍,確保 ESG 數據品質與法令遵循。 2024 年年報
(第 32 頁)

※ 有關董事會完整會議紀錄與決議議案,請參考公司官網下載專區之年度報告書。

公司董事會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定期召開會議,就公司財務狀況、業務狀況、內部稽核報告、碳盤查按季報告範疇一、二、董事會績效評估、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等重大事項進行溝通。

 

致新董事會成員組成與多元化情形

職 稱 董事姓名 性別 年齡 兼任公司員工 獨立董事年資 產業經驗與學經歷 專業能力
半導體 投資 銀行證券 財務會計 經營管理 產業知識 法務
法人董事代表人-董事長 吳錦川 61 至 70 歲 - 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電機博士
  • 美國太空總署 JPL 實驗室
  • 陽明交大電子工程系專任教授
具有 5 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具有豐富之產業經驗及領導創新能力
V

    V V  
法人董事代表人-董事 謝育如 51 至 60 歲 - 日本早稻田大學商學碩士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事業處: 國外管理部、審查部、風險管理部
  • 盈碼科技(股)公司董事長特助
  • 思創扶(股)公司總經理
具有 5 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具有豐富之財務經驗
    V V      
法人董事代表人-董事 謝怡望 41 至 50 歲 - 美國加州大學企管碩士
  • 花旗銀行(台北)企金部
  • Sibson & Company (US)
具有 5 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具有豐富之財務經驗
    V V      
董事 姚旭杰 41 至 50 歲 -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工商管理碩士
  • ExpertHub 合夥創辦人
  • Connexus 副總
  • Yahoo!奇摩產品經理
具有 5 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具有豐富之管理經驗
    V   V V  
獨立董事 陳仕信 71 歲以上 3 至 9 年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華頓商學院企管碩士
  • 美國寶鹼公司(瑞士)金融分析師
  • 美商嬌生公司區經理
  • 環宇財務顧問(股)公司協理
  • 華合財務顧問(股)公司總經理
  • 崇友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公會理事長
具有 5 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具有豐富之財務專長、產業投資及企業策略規劃經驗
  V   V V    
獨立董事 簡維能 61 至 70 歲 3 年以下 輔仁大學法律系學士、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碩士
  • 簡維能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具有 5 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具有豐富之法務經驗
            V
獨立董事 林宗聖 51 至 60 歲 3 年以下 倫敦大學國王學院管理學博士
  • 國巨(股)公司獨立董事
  • 友輝光電(股)公司獨立董事
  •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具有 5 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具有豐富之財務及公司治理經驗
  V   V V    

董事會提名與遴選

董事之選任方式採侯選人提名制度,並依據「董事選舉辦法」,以累積投票方式選舉,公平、公正、公開之董事選任程序反應股東意見。
除董事長實際參與公司營運指導外,所有董事(含獨立董事)皆屬外部專業人士,具備相關產業經驗及財務會計等多元背景。
為強化董事職能,公司不定期提供董事最新法令及相關規範、持續推動董事會多元化與性別平衡。
選任後為董事投保責任險,保障其於執行職務時遭受訴訟或求償之風險。

同時,透過公司發言人制度及公司網站與利害關係人保持暢通溝通。
公司內部則落實內部控制制度,確保全體員工遵循相關法令。
未來,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公司將持續強化董事會成員結構,以符合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性別平衡、年齡分布及專業化。

 

多元化與獨立性

公司訂有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董事會成員組成考量多元化,公司運作、營運型態及未來發展需求等,選任多元化背景及觀點之成員,其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國籍、文化、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公司董事具有財金、電機等領域之豐富經驗與專業等多面向背景,其中以具產業經驗或財會等專業能力的董事 5 席為目標,2024 年已有 6 席董事具有產業經驗或財會等專業能力。
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設定女性席位最少 2 席為目標。

2024 年董事會組合共計董事 7 席,其中 2 席為女性董事,已達成設定目標。
目前董事會共有 7 位董事,其中有 3 位為獨立董事,不與公司或其關係人有重大交易往來、不擔任公司或關係企業的重要職務、不持有公司過多股份,以及與公司存在其他利益衝突。

 

避免利益衝突

公司依「董事會議事規則」及「道德行為準則」,對於董事及經理人不得以在公司擔任之職位而使自己、近親或任何人獲致不當利益,並避免任何與公司有利益衝突之行為。
依據《證券交易法》,除應設置五席以上董事外(含不少於二席獨立董事),董事間不得為配偶或二親等內親屬,監察人間或監察人與董事間亦須遵守相同親屬關係限制,以避免利益衝突與權力過度集中。公司董事會目前共七席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並無任何董事間或董事與監察人間存在配偶或二親等內親屬關係。

此外,董事秉持高度之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自行迴避事項,遵循致新「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範。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強化公司治理職能及董事會運作成效,公司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對董事會、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每年執行一次績效評估,採用問卷方式進行。
評估之範圍包含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評估之方式包含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同儕評估、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
然而,評估指標涵蓋董事會對公司營運的參與程度、決策品質、董事選任與持續進修情形,以及內部控制執行情況。
個別董事會則依對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職責認知與執行、營運參與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專業能力與持續進修,以及內部控制之遵循情形等項目進行自評,並由董事會進行綜合評鑑。
透過各項評估指標,了解董事對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的認同程度,作為未來持續改進之參考。

2024 年 1 月已完成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績效評估結果已於 2024 年 3 月呈報董事會報告,根據每題得分總和與全部題數總分比例計算,評核結果加權分數落於 80%~100%區間,評分
等級屬「極優」,顯示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整體運作屬良好。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衡量項目

董事會
績效評估衡量項目
董事會成員(自我或同儕)
績效評估衡量項目
功能性委員會
績效評估衡量項目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董事職責認知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內部控制

 

董事會薪酬政策與決定流程

公司在董事會下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現由 3 位獨立董事所組成,以專業客觀之立場,就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進行評估,在評估過程中,薪資報酬委員會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考量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將具體建議提交董事會作為決策參考,並每年定期進行薪酬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
依「公司章程」規定,董事執行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均得支給適當報酬,該報酬由董事會依各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之水準訂定。
另於公司年度獲利時(以稅前利益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為基礎),需提撥不低於獲利 1%作為員工酬勞,且不高於獲利 2%作為董事酬勞,並依相關規定分配。

 

致新 2024 年度董事會成員進修情形

董事會成員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 2024 年,董事會成員參與「2024 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企業 ESG 實務專題:性平人權之法律責任案例」及「企業經營權爭議法律解析」等培訓課程,共計 15 小時,加強永續相關專業及法律知識。

課 程 名 稱 董事參與人數 董事進修總時數
(小時)
2024 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1 6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 1 3
企業 ESG 實務專題:性平人權之法律責任案例 1 3
公司經營權爭奪相關法律責任與案例解析 1 3

 

功能性委員會

致新董事會下設有三大功能性委員會,包括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以及於 2025 年 1 月 7 日成立的永續發展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成員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成員任期三年,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位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審計委員會主要職責為善盡監督責任、評量經營績效與決議重要事項等,並每年定期進行審計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
薪資報酬委員會主要職責為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薪酬政策、制度與標準,並向董事會提出修訂或調整建議。
委員會成員任期三年,委員人數不少於三人,且須包含至少一名獨立董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位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
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則由董事長及兩位共同總經理等三人組成,主要推動公司永續發展相關工作。
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有永續經營小組,負責彙整編製永續報告書,由永續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最終呈報董事會核准。
2024年度永續報告書為公司首份正式發布之永續報告書。

委員會 組 成 召開會議頻率 2024 年會議
召開次數
平均出席率
審計委員會 由 3 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 3 年。全體成員推舉一人擔任召集人。 每季至少召開一次 5 次 93%
薪資報酬委員會 由 3 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 3 年。全體成員推舉一人擔任召集人 每年至少兩次 2 次 100%
永續發展委員會 於 2025 年 1 月 7 日成立,由董事長與 2 位總經理共 3 人組成。 每年至少一次 - -

公司於 2025 年 1 月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由行政處處長負責推動永續發展,隨時注意法令及政策變動,並與各相關部門討論並推動永續發展計畫,視實際需要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執行狀況。
委員會主要職責包含:
1.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
2.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4.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致新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組織架構

為提升致新的永續競爭力並有效推行相關事務,致新於 2024 年成立了跨部門的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總經理作為召集人,轄下根據各項永續議題建立各議題之小組,並不定期召開會議,以檢討和追蹤 ESG 設定的短期、中期和長期目標的進展,逐步實現公司的永續目標。
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由各小組負責人及數名成員組成,負責討論相關的永續主題、制定相應的行動策略,由永續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呈報董事會相關成果並受核准,確保公司 ESG 策略得以持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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